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 妇女的劳动和相关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和尊重

【#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# 教体局:严格按照招聘公告,未侵害妇女权益】#教体局回应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#怀孕期间参加教招考试获得笔试第二名、面试第一名,却因缺项体检中的胸…

【#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# 教体局:严格按照招聘公告,未侵害妇女权益】#教体局回应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#怀孕期间参加教招考试获得笔试第二名、面试第一名,却因缺项体检中的胸透项目,未被录取。 近日,河南新乡一女子对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、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诉讼。该案于11日上午9点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,当事人希望撤销不予录用的决定。

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表示,不予录用小晴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。在招聘公告第四条“体检与考察”中明确载明了“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,视为体检不合格,被答辩人未认真研读招聘公告,因自身原因拒绝做胸部X光片项目,进而导致其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,答辩人对其不予录用,并未所谓侵害妇女合法权益,而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,依约行事。12月11日中午,该案未当庭宣判。(北青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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